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第六部门关于印发<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及新生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通〔2025〕27号)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,现将我院2025年第一批资助认定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,请广大师生监督。公示期内,学生或老师如有异议,可实名向学生社区知行学院(通识教育学院)反映情况。
公示时间:10月16日-10月20日
受理部门:学生社区知行学院(通识教育学院)
受理地址:知行学院15A106杨班办公室
联系电话:0769-22863807
联系人:陈丽平
联系邮箱:275110938@qq.com
学生社区知行学院(通识教育学院)
2025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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